加拿大政府正在着手其知识产权制度的现代化工作,并准备加入下列5个国际知识产权条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简称《马德里议定书》)、《商标法新加坡条约》(简称《新加坡条约》)、《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简称《尼斯协定》)、《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简称《海牙协定》)和《专利法条约》。
加拿大签署上述条约将会推动其商标制度的现代化工作并使加拿大与主要的国际标准保持同步。同样,现代化的商标制度也会在世界各个管辖区中为加拿大企业提供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从而有助于这些企业在国际市场保持竞争力。与其他管辖区保持一致的商标制度还将降低企业的成本并增强在加拿大经商的便利度,从而使加拿大的企业和在加拿大市场投资的企业都能从中受益。
2017年2月,加拿大知识产权局(CIPO)与部分专家开展了对加拿大《商标法规》修正草案的技术审查,并在会议期间收集与整理了相关反馈意见。之后,在2017年6月19日至7月21日,加拿大政府举行了针对《商标法规》修正草案的公众咨询。CIPO根据相关各方提出的意见又尽可能地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此外,CIPO计划通过发布声明和其他指导文件来处理公众的其他意见。
《商标法规》修正草案公布在《加拿大公报》的第一部分。自2018年2月10日至3月11日的30天内向公众征求意见。CIPO鼓励加拿大公众对该修正草案提供意见,而该法规修正草案的终稿则将公布在《加拿大公报》的第二部分。
加拿大签署《马德里议定书》、《新加坡条约》和《尼斯协定》的益处
《马德里议定书》涉及到一种国际商标注册制度。根据这种制度的规定,商标申请人能够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提交单一申请,从而在多个国家寻求商标保护。
《新加坡条约》是简化与标准化缔约国商标机构的行政要求与程序的商标法条约。然而,该条约并未包含实质性商标法的元素(例如,一个商标是否将商标所有人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来)。
《尼斯协定》涉及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的标准化分类制度(即,《尼斯分类》)。《新加坡条约》和《马德里议定书》都需要使用《尼斯分类》。
加拿大商标制度的现代化
此外,《商标法规》的修正案还会通过更新、阐明、编纂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来促进加拿大商标制度的现代化工作,这包括:
-将商标申请人的申请费用降低近50%;
-简化商标申请要求;
-通过电子方式增加与CIPO进行沟通的类型;
-增加修改申请的灵活性,以纠正小错误;
-扩大商标代理企业的范围。
上述变化将简化某些要求、减轻行政负担、明确沟通流程并与商标复审委员会不同类型的行政程序保持一致,以更好地满足商标所有人的需求。关于《商标法规》修正案的具体信息可在《法规影响分析声明》中进行查看。(编译自www.canada.ca) |